網際網路課程暨服務購買契約
博學網際網路課程暨服務購買契約
本網際網路課程暨服務購買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是指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學」、「我們」、「我們的」)授權您於「博學」網域之網站,或使用「博學」透過網際網路連線、包括移動裝置平台離線進行之教學、評量以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爰此,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約定之。
1.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A.您已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超過 3 日以上。
B.您,即於本平台經下列程序與「博學」成功締約者(以下簡稱「會員」),個人資料及已購課程暨服務清單詳細皆載明於您的會員頁面。
C.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博學)負責人:鄧先毅
聯絡電話:02-8792-6000分機143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polymathbytbms@gmail.com
營業所地址:11466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5巷39號4 樓
統一編號:23359021
網址:waterlasestore.com
D.協力廠商
英傑銳網路數位有限公司(網路平台)
藍新金流(線上刷卡)
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訊)
2.本服務內容
A.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a.「博學」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具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者。
b.「博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依會員購買課程暨服務內容而定,涵括醫學、行銷、教學及投資等等。
c.「博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暨服務數量及贈送之教學課程暨服務數量,依您的會員頁面已購清單所載。
3.設備規格
A.為建立您使用本服務之良好體驗,您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您的設備暫時無法滿足下列基本規格及要求,可能會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作業系統 a.電腦
oWindows
oMac OS
b.手機
oiOS
oAndroid瀏覽器
a.Chrome
b.Edge
網路速度 網路平均速度達 10 Mbps 以上
B.當您連結「博學」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博學」提供之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C.若我們未事先告知如「第3. A條」之約定,致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您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4.契約之成立生效
A.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服務者,於「博學」所指定之網頁上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博學」將立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您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後,本契約即成立、生效。
B.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即成立、生效。
5.課程暨服務於提供與服務期間
「博學」授權您使用本服務之期間權利依下列之約定:
□ 定期制:
您於收受「博學」提供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之次日起,為期__________之使用期間。 您於上述期間內得不計次數、每次不計時間使用本服務。
□ 計次制:
您得使用本服務共計_________(使用次數)次。
□ 計時制:
您得使用本服務共計__________(時間單位)。
◼ 其他。當課程暨服務(或所購買包括但不限於圖片、文字、影像、聲音等內容,以下簡稱「內容」)處於可供使用狀態,您藉由電腦、行動裝置開始下載該內容,或開始瀏覽課程暨服務影片、內容,即視為課程暨服務(內容)已交付。此外,當您於依本契約合法購買本課程暨服務(內容)後,於未違反本契約或相關法規規定之前提下,「博學」將持續提供本平台之服務。
6.擔保授權
A.「博學」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您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B.「博學」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博學」將賠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等值課程暨服務或全額退還該課程暨服務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C.未經「博學」事前之書面同意,嚴格禁止您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讓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您的會員帳號、分享串流、公開放映或轉售課程暨服務兌換券、折價券等等。
7.授權使用費
A.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已購內容清單所記載。
B.「博學」得以優惠價格提供您自由決定是否加價購買商品、教學課程暨服務。
C.您依前項優惠方式加價購買之教學課程暨服務,契約終止時請參照本契約之第 16 條第 2 項之規定。
D.訂立本契約時,「博學」以「贈品」為名義,向您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博學」不會向您請求返還該贈品,亦不會向您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 「博學」以贈送教學課程暨服務數量、使用期限為內付款方式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
8.付款方式
◼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您逾期仍未完全給付者,「博學」得終止本契約,終止提供本服務。
9.授權使用原則
A.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博學」並得於發現下列情事時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且不得拒絕:
a.您蓄意散布干擾本平台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或對於本平台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之行為等等。
b.您在本平台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B.於前項情形及本文第 7.3條、第 11.7 條等情形者,「博學」有權自行認定並立即停止傳輸(下架)任何前述內容並採取相應行動, 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除該內容或保存有關記錄等等。
C.您利用本平台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博學」通知您限期 3 日改正而屆期未改正或無法改正者,「博學」得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且不得拒絕。
D.「博學」依本文第10條A項及第C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準用本文第16條之規定。
10.您的義務
A.您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給付之義務。
B.您對於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C.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D.您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博學」請求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而致使您的權益受損,應由您自行負責。
E.您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F.您應為使用會員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G.您不得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以本平台以外之方式下載或使用本服務。
H.您於本同意書有效期間內或終止後,均不得有任何惡意損害「博學」商譽之行為。
11.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A.使用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平台之行為,推定為您的行為。
B.若您發現您的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我們。經您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 我們將立即暫停該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您更換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
C.「博學」不保證以下事項:
a.本服務將符合您的特定要求
b.於「博學」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它課程將符合您的期望,對此是否使用本服務應由您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
12.暫停服務之處理
A.「博學」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全部或部分之服務。
B.「博學」因前項事由而暫停全部或部分之服務時,應於暫停本服務 7 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博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13.終止契約與退費
A.課程老師因不可抗之因素未完備課程中與「博學」約定之義務,「博學」將以課程暨服務延期,或者協議退款該課程暨服務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以保障您的權利。
B.若為一次性之圖片、文字類型數位內容,不適用本條第A項課程退費之約定。
14.申訴權利
您對於「博學」所提供之本服務,除了可以撥打「博學」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博學」之營業處所,向「博學」提出申訴。
15.契約變更
16.1 「博學」 修改本契約時,應於 30 日前於本平台公告之。
16.2 您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 「博學」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16.3您不同意第1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 「博學」 主張終止契約。 「博學」 應準用第 16 條約定返還您本服務等同已購清單所載使用費金額為上限。
16.損害賠償責任
您擔保如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及其管理階層、董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因(A)您所發布或遞交之內容、(B)您使用本平台、(C)您違反本契約、及(D)您使用本平台時侵犯第三人之任何權利,而產生之各樣主張、要求,從而受有損失、須負擔責任、損害賠償或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用),您同意賠償。
17.其他
A.「博學」將於您購買課程或服務後,開立並寄送紙本發票予您。
B.若您在臺灣以外地區購買課程或服務,依中華民國稅法「博學」 得免開發票。
18.契約之附件
A.有關本契約之附件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B.前項附件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您之適用。
C.本契約成立時,「博學」會將本契約及相關附件,提供您下載、列印儲存。
19.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本網際網路課程暨服務購買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是指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學」、「我們」、「我們的」)授權您於「博學」網域之網站,或使用「博學」透過網際網路連線、包括移動裝置平台離線進行之教學、評量以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爰此,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約定之。
1.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A.您已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超過 3 日以上。
B.您,即於本平台經下列程序與「博學」成功締約者(以下簡稱「會員」),個人資料及已購課程暨服務清單詳細皆載明於您的會員頁面。
C.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博學)負責人:鄧先毅
聯絡電話:02-8792-6000分機143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polymathbytbms@gmail.com
營業所地址:11466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5巷39號4 樓
統一編號:23359021
網址:waterlasestore.com
D.協力廠商
英傑銳網路數位有限公司(網路平台)
藍新金流(線上刷卡)
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訊)
2.本服務內容
A.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a.「博學」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具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者。
b.「博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依會員購買課程暨服務內容而定,涵括醫學、行銷、教學及投資等等。
c.「博學」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暨服務數量及贈送之教學課程暨服務數量,依您的會員頁面已購清單所載。
3.設備規格
A.為建立您使用本服務之良好體驗,您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您的設備暫時無法滿足下列基本規格及要求,可能會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作業系統 a.電腦
oWindows
oMac OS
b.手機
oiOS
oAndroid瀏覽器
a.Chrome
b.Edge
網路速度 網路平均速度達 10 Mbps 以上
B.當您連結「博學」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博學」提供之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C.若我們未事先告知如「第3. A條」之約定,致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您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4.契約之成立生效
A.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服務者,於「博學」所指定之網頁上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博學」將立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您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後,本契約即成立、生效。
B.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即成立、生效。
5.課程暨服務於提供與服務期間
「博學」授權您使用本服務之期間權利依下列之約定:
□ 定期制:
您於收受「博學」提供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之次日起,為期__________之使用期間。 您於上述期間內得不計次數、每次不計時間使用本服務。
□ 計次制:
您得使用本服務共計_________(使用次數)次。
□ 計時制:
您得使用本服務共計__________(時間單位)。
◼ 其他。當課程暨服務(或所購買包括但不限於圖片、文字、影像、聲音等內容,以下簡稱「內容」)處於可供使用狀態,您藉由電腦、行動裝置開始下載該內容,或開始瀏覽課程暨服務影片、內容,即視為課程暨服務(內容)已交付。此外,當您於依本契約合法購買本課程暨服務(內容)後,於未違反本契約或相關法規規定之前提下,「博學」將持續提供本平台之服務。
6.擔保授權
A.「博學」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您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B.「博學」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博學」將賠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等值課程暨服務或全額退還該課程暨服務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C.未經「博學」事前之書面同意,嚴格禁止您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讓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您的會員帳號、分享串流、公開放映或轉售課程暨服務兌換券、折價券等等。
7.授權使用費
A.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已購內容清單所記載。
B.「博學」得以優惠價格提供您自由決定是否加價購買商品、教學課程暨服務。
C.您依前項優惠方式加價購買之教學課程暨服務,契約終止時請參照本契約之第 16 條第 2 項之規定。
D.訂立本契約時,「博學」以「贈品」為名義,向您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博學」不會向您請求返還該贈品,亦不會向您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 「博學」以贈送教學課程暨服務數量、使用期限為內付款方式容而簽訂契約者,亦同。
8.付款方式
◼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您逾期仍未完全給付者,「博學」得終止本契約,終止提供本服務。
9.授權使用原則
A.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博學」並得於發現下列情事時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且不得拒絕:
a.您蓄意散布干擾本平台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或對於本平台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之行為等等。
b.您在本平台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B.於前項情形及本文第 7.3條、第 11.7 條等情形者,「博學」有權自行認定並立即停止傳輸(下架)任何前述內容並採取相應行動, 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除該內容或保存有關記錄等等。
C.您利用本平台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博學」通知您限期 3 日改正而屆期未改正或無法改正者,「博學」得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且不得拒絕。
D.「博學」依本文第10條A項及第C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準用本文第16條之規定。
10.您的義務
A.您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給付之義務。
B.您對於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C.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D.您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博學」請求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而致使您的權益受損,應由您自行負責。
E.您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F.您應為使用會員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G.您不得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以本平台以外之方式下載或使用本服務。
H.您於本同意書有效期間內或終止後,均不得有任何惡意損害「博學」商譽之行為。
11.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A.使用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平台之行為,推定為您的行為。
B.若您發現您的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我們。經您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 我們將立即暫停該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您更換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
C.「博學」不保證以下事項:
a.本服務將符合您的特定要求
b.於「博學」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它課程將符合您的期望,對此是否使用本服務應由您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
12.暫停服務之處理
A.「博學」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全部或部分之服務。
B.「博學」因前項事由而暫停全部或部分之服務時,應於暫停本服務 7 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博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13.終止契約與退費
A.課程老師因不可抗之因素未完備課程中與「博學」約定之義務,「博學」將以課程暨服務延期,或者協議退款該課程暨服務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以保障您的權利。
B.若為一次性之圖片、文字類型數位內容,不適用本條第A項課程退費之約定。
14.申訴權利
您對於「博學」所提供之本服務,除了可以撥打「博學」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博學」之營業處所,向「博學」提出申訴。
15.契約變更
16.1 「博學」 修改本契約時,應於 30 日前於本平台公告之。
16.2 您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 「博學」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16.3您不同意第1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 「博學」 主張終止契約。 「博學」 應準用第 16 條約定返還您本服務等同已購清單所載使用費金額為上限。
16.損害賠償責任
您擔保如博而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及其管理階層、董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因(A)您所發布或遞交之內容、(B)您使用本平台、(C)您違反本契約、及(D)您使用本平台時侵犯第三人之任何權利,而產生之各樣主張、要求,從而受有損失、須負擔責任、損害賠償或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用),您同意賠償。
17.其他
A.「博學」將於您購買課程或服務後,開立並寄送紙本發票予您。
B.若您在臺灣以外地區購買課程或服務,依中華民國稅法「博學」 得免開發票。
18.契約之附件
A.有關本契約之附件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B.前項附件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您之適用。
C.本契約成立時,「博學」會將本契約及相關附件,提供您下載、列印儲存。
19.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